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以来,我省团体会员不仅在数量上而且在质量上都得到了快速发展,涌现出一批先进的团队典型。他们中既有校园和行业合唱团,也有社会合唱团;既有成人、童声合唱团,也有中老年合唱团。
五年来,这些合唱团体认真贯彻党的文艺路线,配合各级党和政府的工作,成为重大节庆活动、合唱展演的主力军。他们注重提升合唱艺术水平,并在国内外合唱大赛中赢得荣誉。尤其在新冠疫情期间仍然坚持线上教学和训练。他们努力传播、普及合唱艺术,有的在我省乡村音乐支教活动中发挥了重要作用。他们与时俱进,勇于创新,为推动我省合唱活动的开展,发展合唱事业做出了有益尝试。他们加强合唱团的自身建设,建章建制,团结互助,组织团员参加社会公益活动,努力培养团队精神。
为表彰先进,经协会第三届主席团讨论,决定给予以下八个会员单位“先进团体会员”荣誉(按团体会员证号序列):
海南爱乐女子合唱团 海南省群艺馆圆梦合唱团
海南律师合唱团 海南师范大学蓝韵合唱团
海南红棉合唱团 海南大学校友合唱团
海南聆听合唱团 海南.半岛合唱团
协会希望受到表彰的团体会员再接再厉,并号召其他会员单位向先进学习,努力开创我省合唱事业的新局面,为实现海南合唱大省、强省的目标,为“海南自贸港”的文化建设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。
海南省合唱协会
2022年3月20日